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香港電台作為公營廣播機構,需要接受通訊局制約,而投訴結果不在乎有幾多人欣賞或不欣賞,如有人提出有節目有很多欣賞數字,恐怕不能作為投訴的對沖。
他又說,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按照港台約章,可以就港台編輯方針、節目標準及質素作建議,港台必須參考及聆聽顧委會意見,若不接受要解釋。
對於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早前批評港台節目《頭條新聞》的言論,邱騰華認為作為政策局,不能就所有投訴作出判斷,強調廣播處長是編採方針的最終負責人,亦有第三方的通訊局處理投訴,通訊局會用同一把尺處理所有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