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馬逢國在《明報》的專訪中批評部分媒體、記者「不理性、做不到客觀中立持平」,例如「鏡頭只影警察,不影發動暴亂的群眾」。
記協表示,過去9個月大量記者採訪時被警方無理拘捕、襲擊受傷、辱罵欺凌,代表傳媒行業的馬逢國一直默不作聲。近日他終於開腔談及傳媒,但其關注的不是警察濫用暴力、損害新聞自由,而是批評部分媒體的「鏡頭只影警察,不影發動暴亂的群眾」,甚至認同由政府發出記者證。馬逢國的言論令人無奈、憤慨。
記協反駁說,多月來每當發生警民衝突,傳媒都以直播形式報道現場實況,觀眾不可能只看到警察而看不到群眾的行動。除了警方驅趕記者及阻撓拍攝的「真空期」外,衝突過程大都能夠透過不同途徑向外傳播。
對於馬逢國認為由政府統一發出記者證是「有好過無」,甚至形容「要警察尊重記者,要先知道你係真記者」。記協回應稱,在一個真正享有新聞自由的地方,任何人都可以當記者,在法律上亦沒有真或假記者之分,要判斷一個人是否記者,應視乎其在現場是否作出採訪行為。
記協數月前進行問卷調查,發現96%受訪新聞從業員表明「不接受政府發出記者辨識物品的做法」,而官方統一發出記者證,正是極權國家限制採訪自由的其中一種方式,絕不能輕率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