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今日推出特別計劃,為身在廣東省和福建省有緊急藥物需要的港人送遞處方藥物。
政府發言人表示,根據《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所有在到港當日之前的14日期間曾在內地逗留任何時間的人士,須接受強制檢疫14天。在強制檢疫措施下,部分身在廣東省及福建省的港人不能如常來港覆診或在領取處方藥物後即日返回內地。這些人士在港的家屬,即使可以代為取藥,亦因現有法例限制而未能以一般付運把處方藥物送往內地。
發言人說,計劃只限送遞港人所需用並由註冊醫生處方的藥物,而不會送遞任何其他物品,包括非醫生處方藥物及中藥,為確保較緊急、有必須藥物需要的個案能獲優先處理,計劃會先處理處方藥物將於3月底或以前耗盡的個案。
發言人指出,由於工聯會在內地設有辦事處及成熟的服務網絡,特區政府委託該會為是次特別計劃義務提供服務。是次送藥服務的速遞費用將全數由特區政府負擔,工聯會不會就是項計劃收取求助人或其家人任何服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