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表示,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由上周六至今,共收到200多個涉及香港電台《頭條新聞》的投訴,通訊辦正跟進處理。
發言人稱,《香港電台約章》列明港台的編輯方針,必須準確持平。港台的整體節目製作和編採立場,都應全面貫徹體現《香港電台約章》訂明的公共目的。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已經敦促港台必須嚴格遵守《香港電台約章》,為市民提供公共廣播服務。廣播處長作為港台的總編輯,須為港台作最終編輯決定,並就港台節目監製所作的編輯決定負責。港台亦有製作人員守則指引節目製作,部門亦應全面恪守。
就對港台節目的投訴,通訊辦會在完成跟進工作後向公眾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