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3日「全港十八區開花」示威活動中,18歲男學生許添力涉嫌於在港鐵觀塘站外以利器割傷警員X的頸部,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被告原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現改為被控一項「企圖謀殺」罪及一項屬交替控罪的「有意圖而傷人」罪。
控方早前向法庭申請要求隱去涉案受傷警員的身份,以X代替其姓名,以及頒令禁止傳媒報導涉及X身份的資訊。
裁判官何俊堯今日拒絕頒下匿名令,指鑑於高院臨時禁制令已禁止仼何人士對警員及其家屬「起底」,控方無證據證明若法庭今日不頒下匿名令,針對X的「起底」活動會惡化。
裁判官又指出,X不只一次出席在警方安排的採訪,雖然戴口罩或背向鏡頭,警方似乎不介意X高調受訪,但另一方面又要求法庭隱去其身份,質疑警方取態「實在十分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