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表示,截至去年底,有41名公務員因參與非法公眾活動被捕,當中31人被停職。
羅智光強調,違法公務員只是佔整體極少數,希望公眾不要抹殺整體公務員盡忠職守和堅守法治,政府亦已多番告誡公務員不要參與非法活動,如果干犯罪行,除了面臨法律制裁,也會面對紀律程序。
他解釋,將被捕公務員停職,是考慮到公眾利益,政府對公務員違法是絕不姑息或縱容,期望公務員團結一致,群策群力,支持政府決定,努力處理當前困難,幫助社會恢復秩序。
他又不點名指新公務員工會妄顧事實、肆意譴責警方中止元旦遊行的決定,強調公務員要按照守則,維持政治中立。
另外,對於立法會財委會至今仍未表決公務員加薪,羅智光稱,每年公務員加薪都是以整體公務員利益為依歸,不會考慮個別公務員的表現,機制已沿用多年,看不到有理據要按民主派要求,傳召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出席財委會解畫,或者分拆警隊加薪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