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產假由10星期延長至14星期的《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將於12月27日刊憲,明年1月8日提交立法會予以首讀及二讀。
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在網誌表示,政府的目標是在立法會2020年7月中休會前通過,2021年底實施,但法例能否「順產」,便要看立法會。
他稱,目前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停擺」,所有立法程序被「凍結」,若立法會內會選主席的程序仍繼續只在討論程序,而非進行選舉,則法例修訂便會面臨「流產」的危機。
他指出,去年《施政報告》提出延長法定產假,經過一年多條例草案才正式出台,是由於草案涵蓋技術性修訂,包括將流產的定義由懷孕28周更新為懷孕24周,加強女性僱員產假福利,而勞工處須增聘人手草擬條例草案內容,但立法會財委會至今仍未通過開設有關職位的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