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會大學學生會暫時編輯委員會於Facebook發表譴責聲明,指該會記者昨晚採訪期間,被警方故意射擊擊中顴骨近眼角位置。
聲明引述一名急救員指,當時該名記者正跟從一批急救員以及記者在旺角進行採訪,拍攝警方向民眾發射催淚彈的情況,但警方第二枚催淚彈卻向急救員及記者方向發射,並擊中該名記者。急救員認為,警方此是故意瞄準急救員及記者方向發射,屬有意圖攻擊,而非作驅散之用。
聲明重申,記者是在行使正當權利進行採訪,而警方手持實彈槍械並經過專業訓練,在行使職權時需要尊重記者行使第四權,希望警方注意個人行為舉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