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國際人權日,上訴庭下午拒絕政府就《禁蒙面法》提出暫緩執行令申請;換句話說,《禁蒙面法》正式失效。
民間人權陣線表示歡迎,認為上訴庭裁決保障香港市民行使表達自由和集會自由,亦肯定政府以《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不公不義、侵犯人權。
民陣認為,撤回惡法所需時間,一日都嫌多。政府理應立即向市民道歉,並撤回上訴;同時立即撤銷所有控罪,釋放因惡法而被捕的市民。同時,政府應承諾永不再以《緊急法》賦予的權力訂立削弱、限制人權的法例。
同時,民陣敬請中央政府尊重香港本地司法制度,避免以公權力再次肆意批評裁決,體現「一國兩制」、高度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