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權監察呼籲警方尊重市民和平集會、示威和表達的權利,履行責任協助示威活動,並在有須要時區分個別人士的行為,而非驅散整個遊行,影響絕大多數和平示威者的權利。
人權監察冀警方容許傳媒工作者、人權觀察員、社工及醫療急救和其他人道工作人員,如守護孩子進行近距離採訪和觀察,第一時間讓救護接近和救護傷者,以及現場提供專業社工服務,令今日遊行能順利舉行和結束。
人權監察指出,若因警方未有及時妥善安排開路和指示開辟遊行支路,這種人多擠擁而自然的溢出是有別於武力違法開路的人群;警方不應藉詞有溢出的人群和因而出現的遊行分支,就視為違反不反對通知書,繼而宣告整個遊行違法,甚至中止和平遊行和武力驅散守法的市民。
該組織又期望警方能克制,勿再亂用催淚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