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於本月3日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上選舉正副主席時,提出立法會議員容海恩目前懷孕,並快將分娩,應該撤回她參選副主席的提名。
平機會對有關言論表示,由於議員在立法會的發言,並不屬於《性別歧視條例》的涵蓋範圍,平機會未能就事件作進一步的跟進工作,亦未能處理相關的投訴。
平機會指出,雖然平機會的職權範圍未能處理就有關言論提出的投訴,但認為有關言論並不恰當,既有歧視懷孕女性之嫌,亦可能剝奪了懷孕婦女應該享有平等機會參與議會事務的權利,平機會希望任何人士,特別是立法會議員、社會領袖及僱主等,不應對懷孕婦女的工作能力作出假設,因為婦女懷孕並不代表沒有能力執行職務或工作效率降低。
平機會稱,懷孕歧視是指基於婦女懷孕而給予她較差的待遇。根據《性別歧視條例》,任何人在受保障的活動範疇內基於某人的性別、婚姻狀況或懷孕而作出歧視行為,都可能違反法例,這些受保障的活動範疇包括僱傭、教育、貨品、服務及/或設施的提供、處所的處置及/或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