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上午在北京舉行。港澳辦主任張曉明出席座談會發言時,提出實踐澳門「一國兩制」的6項特色,包括把握「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法治原則、政制設計、制度優勢、主體要求及包容特質,捍衞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維護憲法及《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堅持行政主導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澳門回歸20年來的成功實踐,充分彰顯「一國兩制」的優越性及生命力。
張曉明提到,澳門在2009年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並主動在立法會選舉法中增加「防獨」條款,澳門特區政府牢固樹立「一國」意識,維護中央的全面管治權,正確處理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的重要問題。
張曉明又指,四中全會決定將堅持「一國兩制」,保持港澳長期繁榮穩定,促進祖國和平統一作為國家制度及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強調《基本法》為澳門「一國兩制」實踐提供最堅實法律保障,儘管「一國兩制」實踐過程中會不斷碰到新情況、新問題及新挑戰,但有了過去20年成功實踐的經驗,有信心中央政府及澳門特區在應對及處理時都更加自信,能續寫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成功實踐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