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北京公布16項普及惠民及便利香港專業界別到大灣區發展的政策措施。
在扶持專業界別的政策措施方面,支持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建設,中央政府將會在便利人員、資金、貨物、訊息等要素流動方面制定配套支持政策。有關措施可望為香港引進更多國內外的創科人才,吸引更多外來資金,為香港的創科發展注入新動力。
同時,推出香港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合夥聯營措施、法律顧問措施、特設考核措施;擴大建築業專業人士在內地執業優惠政策實施範圍至內地全境;放寬內地人類遺傳資源過境港澳的限制,容許部分香港的大學和科研機構,通過其在內地設立的分校、醫院或分支機構,獨立申請人類遺傳資源出境來港,毋須再經其他內地機構代辦。
另外,給予保險監管優待政策,有助保持香港保險業的競爭力,並為香港參與及協助「一帶一路」建設提供穩健的風險管理基礎。中央政府取消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保險公估機構的經營年期要求,允許他們按照與內地保險公估機構相同的監管標準進行業務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