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下月區議會選舉各個選區的有效提名刊憲,共有1090名候選人獲有效提名,該1090名候選人將會競逐全港18區共452個議席。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稱,投票將於11月24日舉行,全港超過600個一般投票站及23個專用投票站,將於投票日開放予超過413萬名列於今年正式選民登記冊上的選民投票。
一般投票站及設於警署的三個專用投票站,投票時間由上午7時半至晚上10時半。基於保安理由,設於懲教院所內的20個專用投票站,投票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4時。
另外,《2019年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區議會)(修訂)規例》已於10月18日生效。修訂規例把區議會選舉中,在憲報公告內披露「主要住址」的要求取代為「地址」。候選人可選擇披露其屬意的地址,例如辦事處或業務地址、通訊地址、住址或郵政信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