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參選南區海怡西選區,選舉主住決定黃之鋒提名無效。
港府回應表示,就一名候選人因不符合《區議會條例》規定而被選舉主任決定其提名為無效,特區政府認同及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與法例要求的聲明內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容相違背,該候選人不可能符合相關選舉法律的規定。
港府強調,「民主自決」或支持香港獨立作為自決前途的選項來處理香港體制等,均不符合《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
港府續稱,選舉主任的決定旨在令是次區議會選舉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適用法律下,公開、公平、誠實地進行,與部分社會人士指稱的政治審查、限制言論自由或剝奪參選權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