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區議會選舉提名期將於明日(4日)開始,至本月17日結束。全港18區共452個選區,將各自選出一名區議員。有競逐的選區將於11月24日(周日)進行投票。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表示,獲提名人士必須年滿21歲,以及是在緊接提名前的3年內通常在香港居住的地方選區選民。獲提名為候選人的資格、喪失獲提名為候選人的資格及當選為民選議員的資格的情況,以及獲提名的候選人須遵從的規定分別載列於《區議會條例》(第547章)第20、第21及第34條。
他續稱,提名表格必須得到有關選區的10名已登記選民簽署。每名選民只可以簽署提名一名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