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印尼女記者周日(29日)在灣仔採訪示威活動時,被射中右眼受傷。她透過律師表示,相信是被警員以布袋彈或橡膠子彈射撃,可能會引致嚴重的視力損失,將向警務處處長及相關警員提出刑事投訴及民事訴訟。
律師在新聞稿稱,這次事件的責任完全落在無法控制部分警員愈見魯莽行為的警務處處長,以及作出射擊的警員。有關子彈在可能致命的距離從下方射出,這樣的角度只可能擊中上身或頭部,違反製造商指引、任何專業指引及國際慣例。當時女事主明顯能夠被辦認為記者,為警方視線內唯一的群眾,亦沒有對警方構成任何威脅。
同時,若女事主不是有保護眼罩,她定必已經失明,但目前仍有可能導致嚴重的視力損失。目前,醫生無法就女事主的傷勢作全面評估,預期約7日後會為她的右眼掃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