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就警方反對明日在維園集會及遊行提出上訴,但遭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駁回,維持警方反對10.1遊行決定。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聯同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社民連梁國雄及民主黨何俊仁表示,他們將以個人身份,承接民陣的遊行路線,發起明日下午1時在銅鑼灣東角道集合,遊行至中環遮打道行人專用區。
李卓人指出,在《基本法》下,港人有遊行的基本權利,因此不打算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認為市民行使和平遊行的權利,毋須經由警方批准。
陳皓桓強調,參加者可能要承受法律風險,但在國慶日必須展示群眾的力量,告訴中國及全世界,港人對民主及自由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