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被警方以非法集結罪拘捕的觀塘遊行申請人劉頴匡及另外16名義工糾察,到觀塘警署報到,並決定拒絕保釋。劉頴匡稱,希望給予警方一個訊息,若警方有證據便檢控,否則以後應停止濫捕。
劉頴匡強調,當日舉辦遊行的原意是希望舉行和平合法的活動,遊行期間很多參與者都保持和平理性,一切衝突都在遊行路線以外發生,沒理由將責任推到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遊行申請人身上,否則日後沒有人願再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有關機制亦告無效。
至於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就香港眾志成員周庭選舉呈請得直,申請上訴許可。同樣裁定選舉呈請得直的劉頴匡表示,他沒有與受影響議員范國威溝通,若范國威申請上訴,會尊重他的法律權利,但呼籲泛民主派議員,如上訴要考慮香港政治制度,從捍衞民主的方向上訴。
他又說,11月將有區議會選舉,若有上訴,希望法庭能夠盡快處理,讓參選人得到明確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