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警方在太子清場期間,要求記者回到行人路拍攝警方行動,惟隨後速龍小隊向記者噴射催淚水劑,當時身穿傳媒聯絡的警方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在場,被質疑未有妥善職務、協調警方及傳媒工作。高振邦回應稱事發時他不在現場,乃在警方施放催淚水劑後在到場,重申有協調雙方工作。
警方每日例行記者會上,已有記者要求任主持人的高振邦回應,但最終由其上司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解釋當晚事件。高振邦記者會後在傳媒要求下親見解釋,指當晚他正在另一處協調,在記者受催淚水劑擊中後,已接到通知趕到現場協調。
有傳媒指當晚高振邦曾查問持記協記者證的記者所屬傳媒公司,並指斥對方,高振邦聲稱涉事傳媒情緒高漲,不像專業記者,故向他查詢。
有記者追問為何當時高振邦要求「crime team」拍攝 記者「大頭照」,高振邦否認要求拍攝記者「大頭」,稱當時公眾安寧受破壞,故要保障警員自身,又稱當時在公眾地方,亦有傳媒拍攝中,故認為拍攝傳媒樣貌亦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