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九龍灣麗晶花園居民,昨日凌晨包圍屋苑管理處期間,涉嫌拍打警車車身和使用侮辱性言語,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今早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到10月21日再提訊。
兩名被告獲准以4000元現金保釋,但期間須遵守宵禁令,深夜11時至翌日早上6時不得外出,定期到警署報到,亦不可騷擾屋苑保安員,和不得停留在管理處外10公呎範圍。
控方指出,兩人並無定罪記錄,亦不反對擔保外出,但兩人行為基於對保安員的不滿,因此警方完成調查後將考慮是否提出涉及保安員的新控罪。
控罪指出,報稱社福人士的35歲被告林志興,及任職郵政局的26歲被告凌承宗,昨日凌晨在麗晶花園第19座外拍打警車車身,又使用侮辱性言詞,令社會安寧受破壞,被警方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