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社區主任6月尾接獲市民求助,指父親同月醉酒後被捕期間,在醫院遭到兩名警員施虐,遭掌摑面部、警棍打下體、拗傷手指等,警員更恐嚇會騷擾其家人。事主家人在立法會議員協助下召開記者會,公布從醫管局得到的警方施襲片段。事主兒子表明父母年逾60,希望公開事件可令涉事警員受法律制裁,取回公道。
事主兒子上周一從醫管局得到襲擊發生時,長達28分鐘的病房閉路電視片段,惟兩名警員樣貌遭醫管局後期加上馬賽克遮蓋。從片段中可看到,6月26日凌晨約2時半,事主被四肢被綁在病床上,隨後兩名戴手套的警員進入病房,不停掌摑、按壓事主面部,用衣服、被褥蓋頭,又掀起事主上衣,拳打其腹部及用警棍打其下體,又將警棍塞進事主口腔 ,並強行撐開事主眼皮,用電筒強光閃爍照射事主眼睛。
事主兒子稱由於涉事警察向父親表明會「搞你老婆」、「搞埋你兩個仔」,並且說出家人的名字及地址,令父母精神困擾,不敢出街,而父親仍須定時回警署報到,故每次去警署都會感到很大壓力,亦食不下飯。在6月27日投訴後,警察投訴課至今未有再作出跟進,批評警方做法無法無天。
協助事主一家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形容,對事件感到極之噁心,指警方有責確保被捕人安全,而涉事軍裝警員行為敗壞警隊綱紀,目無皇法,令警隊蒙羞,又稱警員若對無威脅的長者施虐,最近被捕的示威者亦難保受警方施虐。他要求警方關注警員心理狀態,是否適合執勤任職,並立即將事件所有警員停職。他們會協助搜集證據,交予警總,要求立即刑事調查。他又稱,事主至少說得出一名施襲警員的警員編號,重申如警方願意全力調查,要核實警員身份易如反掌,促警方不要包庇。
林卓廷重申警員涉違反《酷刑條例》,在執行公務時在促意使他人受強烈痛苦,而從片段中事主曾以頭撞欄企圖自殺,證明他不能承受,案件經公訴程序定罪後,警員可判終身監禁。而在場其他警員見證施刑,選擇視而不見,或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又認為,投訴警方執法的制度上有重大缺陷,令前線愈來愈目無法紀對待市民,要求將制度徹底改革,將監警會獨立出來,並委任不同人士監察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