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收受商人陳婉玉51萬元未有申報,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押後至下月12日判刑。
馮永業代表律師在庭上呈上37封求情信,撰寫人包括其太太馮程淑儀、政府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商務及經濟局局長邱騰華、前警務處處長李明逵,以及多位現任政策局常任秘書長。
馮程淑儀的求情信提到,雖然丈夫在法庭披露的事對她和家人帶來巨大痛楚,惟馮永業永遠將家庭,女兒放於最優先位置,希望法庭給予機會,讓兩人家庭有一個新篇章。
律師求情時又指出,馮永業現年17歲的女兒有脊柱側彎,每日有23小時要背負儀器,加上未來兩年將要考大學,需要父親的關懷和陪伴,希望法庭從輕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