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為 8‧17「光復紅土」遊行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土瓜灣南社區主任李軒朗,今早聯同其他幾名區內的社區主任,到紅磡警署與警方開會商討遊行事宜。
李軒朗表示,在會議上,再次援引《基本法》、《公民權利和國際權利國際公約》及《香港人權法案》的條文,要求警方尊重港人集會自由,並盡快批出不反對通知書。但警方代表今日明言不批准遊行的機會較大,將在兩日內公布最終決定。
他表示,已警告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將會是違憲的決定,發起遊行的居民均希望是次遊行能夠和平進行,但若然因為警方的禁止和介入釀成警民衝突,甚至造成人命傷亡,警方將要負上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