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19年7月9日 時事脈搏

公屋申請人隱瞞申報資產 判罰款及社服令

一名公屋申請人及其丈夫,在填寫公屋申請表時,隱瞞擁有70多萬元的存款及投資的資產淨值,違反《房屋條例》,被裁定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

兩名被告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惟裁判官考慮到案情嚴重,並不適合以罰款方式處理,下令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在參閱感化官報告後,法庭昨日判處首被告罰款合共8000元,而次被告則被判處90小時社會服務令。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上述申請人於去年3月左右,向房屋署遞交一份公屋申請表,在資產淨值一欄中,她申報只擁有銀行存款兩萬元及投資金額約1900多元,而她的丈夫則申報沒有任何資產。

其後房署在同年5月的調查中,揭發該申請人實際上擁有銀行存款68萬多元及多份有現金價值的保險計劃總值5萬多元,而她丈夫刻意隱瞞他的銀行存款及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共約1萬多元。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