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修訂的法案委員會至今仍未選出主席,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由於委員會出現「死結」、「冇出路」,故基於《議事規則》第54(5),去信內會主席,要求為恢復草案在下月12日立法會會議二讀準備。
李家超指出,法案委員會自上月12日成立法案委員會後,至今5周仍未能正常運作、未能選出主席,情況從未發生,甚至上兩次由經民聯石禮謙主持的會議出現嚴重混亂,有多人受傷,破壞公眾對立法會的印象。另外,上周民主派及建制派就法案委員會困局商議,但會後指雙方分歧嚴重,認為法案委員會已經失效,亦不希望再有不愉快事件,所以按規矩提出「直上大會」。
李家超形容決定十分艱難,因為政府在法案委員會與議員交換意見為一貫做法,而局方亦已做好充分準備,派員出席會議解釋草案、提供資料,惟委員會成立5星期以來都沒機會解說。他又稱,認同有意見指「直上大會」為不理想,但唯一可務實審議草案的選項,強調即使草案「直上大會」恢復二讀,議員亦可以交換意見、提出修訂,並議決草案。
對於台灣多次重申不接受港府以修例為前提上處理台灣殺人案移交安排。他強調,現時港府無法可依,修例有一個法律基礎去引渡,重申即使要與台方商討,「香港要做番自己功夫先」。他稱在2月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出修例時,已收到台方要求,局方會努力令對方明白,修例符合聯合國標準,而港府與策進會、協進會書信往來時,提及雙方共同目的為制裁違法者,會以公義為前題,一同努力。
另外,對於日前中聯辦表示支持政府修例,李家超稱,社會對修例有正反不同意見,亦有權表達意見,中央政府亦然。若有人為修例不能通過而感到開心,他認為是一個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