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表示,每年接獲約200宗外傭中介服務的投訴,包括退款限制多、經視像會議聘請的女傭表現不對辦等。
有投訴人指出,印傭在視像面試時,能夠以廣東話簡單對答及略懂英文單字,但在她到港後,發現她不明白「洗衫」、「煮飯」及「清潔」等基本指令,無法對話。
投訴人其後揭發印傭視像面試時,鏡頭背後的顯示器會即時翻譯問題,答案亦有廣東話注音,令印傭能夠對答,但香港中介公司宣稱視像會議由印尼合作夥伴負責,對事件毫不知情。雖然消委會介入調停,但中介公司只同意提高優惠,拒絕退款;投訴人表明不接納,消委會建議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
亦有投訴指出,向一間公司支付超過1萬元,但兩度申請聘請菲傭都未能成事,事主要求標榜「百分百退款」的公司退款,但職員提出不同理由,投訴人才知道退款有不少要求和限制,職員事前沒有講解,投訴人考慮入稟追討退款。
消委會指出,中介公司在招聘過程擔當橋樑,如出現貨不對辦等問題是責無旁貸,敦促業界改善服務質素,消費者聘請外傭前,應查證中介公司口碑及看清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