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近日發布關於規範稻漁綜合種養產業發展的通知,要求各地開展全面摸底調查,對溝坑佔比超過標準上限,種養環境、水稻畝產量或產品質量安全不達標等問題抓緊整改。
通知明確,各地要對近期擬發展的稻漁綜合種養主體加強指導和監督,以「穩糧增收」為前提,以「不與人爭糧,不與糧爭地」為基本原則,按照要求對溝坑佔比和水稻產量等指標進行嚴格控制。對不符合標準要求的,要及時報告及開展相應措施。對已創建的省市級示範區,要加強動態管理,實施退出機制。
通知要求,加強支持引導,推動三產融合發展,充分發揮科研高校推廣機構作用,廣泛開展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作。積極打造地理標誌農產品、水產品和區域公共產品品牌,提升稻漁綜合種養經濟效益和產業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