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因應去年超強颱風山竹吹襲檢討應對工作,建議日後當遇上超強颱風或大型天災時,成立一個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督導委員會,成員包括主要官員,負責監督、應變及善後的工作,並予以制度化。
政府提交立法會文件表示,明白上班族在超強颱風後上班的困難,勞工處正修訂《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並呼籲僱主以較大彈性處理颱風後的復工安排,尤其顧及公共交通工具未必可以迅速回復正常。
政府提出,在某些「極端情況」下,例如出現大規模停電、廣泛地區水浸、嚴重山泥傾瀉及沒有公共交通服務時,建議僱員於8號訊號取消後,在他們所在地方多留2小時,而非立即上班或外出,督導委員會將會評估及審視情況,並在天文台改發3號訊號前,向市民公布「極端情況」是否仍然適用,是否需要延遲復工時間。政府會在8號訊號取消後首2小時內審視情況,並於2小時內再次公布,是否要進一步延遲復工時間。
警方亦會在超強颱風吹襲期間,增派訓練有素的常規和輔助人員到999電話中心。
另外,多個部門亦會改善基建,加強抵禦風災的能力,包括在將軍澳海濱公園和小西灣海濱花園採取緩解海浪的措施;在杏花邨遊樂場和小西灣運動場興建花糟或圍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