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審議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日前召開首次會議,未能選出正副主席,新民黨主席、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對此感到憤怒,指當日會議主持聯同反對派拉布,認為修例問題有急切性,擔心一直無法正式開會討論,法案審議時間會更緊逼。
葉劉淑儀表示,任職政府時曾處理「張子強案」,當時無法將嫌疑人由內地移交香港,立法會曾強烈敦促她與中央當局討論移交安排,大家都明白是雙向,形容是「你要人移畀你、你都要移畀人」。她指出,若7月前未能通過《逃犯條例》修訂,仍會盡量努力,強調應完成修訂。
對於有意見擔心修訂通過後可能被內地濫用,引渡港人到內地接受不公平審訊,葉劉淑儀認為是製造恐懼。一同出席節目的新民黨副主席、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亦認為,是極度誇大及不符實際情況,強調《逃犯條例》是根據國際水平制訂,亦存在多年,局方提出一次性「個案移交安排」,並非香港獨創,其他司法管轄區,包括英國及紐西蘭等都有這種安排,認為公眾要考慮香港是否要成為逃犯天堂。
黎棟國又稱,修例要針對過去的案件,處理過去法律上的真空,不設追溯期是行不通,亦有違立法原意。
葉劉淑儀指出,政府已盡可能作出讓步回應商界顧慮,贊成剔除原先建議的公司罪及破產罪,但認為如果再抽起涉及環境污染及公共衞生相關罪行是有違公義,不應再提高移交逃犯門檻,如果政府接受所有意見,是變相放生逃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