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昨日宣判,9名被告各被裁定一至兩項控罪罪名成立,被告早上在西九龍法院繼續求情。
9人早上抵達法院時,與支持者握手,他們在庭外高叫「公民抗命,無畏無懼,我要真普選,抗爭有理,九子無罪」等口號,有聲援人士舉起黃色雨傘。
佔中發起人、被告之一的陳健民在進入法院前表示,各被告心情平靜,意志高昂。
第四被告陳淑莊的代表律師表示,與早前求情的邵家臻一樣,同樣會尋求法庭判社會服務令,亦可考慮判緩刑的可行性,指案件是本港首例煽惑公眾妨擾罪,而且犯案行為源於公民抗命,與一般案件性質不同,判處緩刑屬適當。
陳淑莊代表律師認為,佔領行動造成的道路阻塞,可能不是由被告的煽惑行為而造成,在佔領行動的79天中,有多少天的阻礙是來自第四被告的煽惑行為,這個問題難以回答,因此法庭應該以造成阻礙的最少日子來考慮判刑。
律師代陳淑莊讀出向法庭的陳情,指自己生於香港,長於香港,有幸能夠在自己的崗位,為這個家努力,深感榮幸,今生無怨無悔,只有無限感激。
九人被控的六項控罪之中,只有朱耀明兩項煽惑公眾妨擾罪,陳健民和戴耀廷的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其餘控罪都成立。法庭昨日下午聽取了佔中三名發起人和邵家臻的求情,今日會聽取其他被告求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