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建議立法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建議設立拒收來電登記冊,讓不希望接收促銷電話的用戶登記,如已登記的號碼在未有事先同意下,仍收到促銷電話,用戶可舉報,讓當局調查。
當局建議,商戶不得向已登記的用戶撥打人對人促銷電話,亦不能隱藏來電顯示,假如用戶提出取消接受促銷,商戶須在10個工作天內停止撥打,違規者第一次定罪最高可罰款10萬元,第二次及其後定罪可處罰50萬元;假如有商戶使用「電話號碼收集軟件」,以及其他自動化的方式,收集電話號碼並撥打,最高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
當局建議只規管商業性質的促銷電話,醫院、慈善機構募捐或教育機構為學術研究打出的電話等,均不受規管。
商經局指,外國經驗顯示立法規管具阻嚇作用,但不應低估執法難度,包括投訴人不願意出庭作供、難以追查預繳儲值卡或境外來電等,可能需要與境外執法機關合作。當局又計劃在明年前,推出一個以長者為對象的計劃,教育他們使用來電過濾應用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