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政府建議在古洞南設立第一期農業園的項目。
當局表示,第一期農業園可提供約7公頃農地,涉及1.77億元,漁護署指每斗種農地,相當於7260平方呎,年租要1000元,租期5年。農民如果有3斗種或以上的農地,可獲分配一個160平方呎短暫留宿設施,預料年租不會超過5000元,每個80呎儲物設施,年租不超過3000元。
議會陣線朱凱迪就認為,政府不肯「耕住合一」,農民不能在農地附近居住,不便操作,亦浪費另外安置居民的房屋資源。
漁護署署長梁肇輝表示,希望盡量將園內的土地用作耕作,相信短暫留宿設施可配合農民照顧農地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