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居民郭卓堅挑戰新界原居民享有丁權司法覆核案,高等法院今早頒下判詞,裁定裁定原居民在自己土地上獲批准興建丁屋是合法傳統權益,獲得《基本法》保障,但以私人協約方式批地興建丁屋,並非《基本法》保障傳統原居民的權益。
對於法庭裁定免費建屋牌照屬合法合憲,發展局表示歡迎。至於私人協約及換地安排,發展局會在仔細研究判詞及徵詢法律意見後,考慮是否提出上訴。
發展局發言人指出,私人協約及換地安排是小型屋宇政策的其中一個環節。在考慮是否提出上訴期間,地政總署會暫停接收興建小型屋宇的私人協約及換地的新申請,亦會暫停處理已接收的私人協約及換地申請。
發言人續稱,法庭在裁決中指出,小型屋宇政策的部分環節不合法,並不代表已批出的協約/契約不合法。換言之,此等協約/契約繼續有效,除非日後法庭接納所提出理據將有關協約/契約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