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賄賂非洲國家官員的案件,將於本月25日判刑,何志平代表律師向法官求情,要求法官以「已服刑期」量刑,即在宣判刑期時,即時釋放何志平。
何志平的代表律師就判刑向法庭提交陳情書,並同時呈上149封求情信,當中包括來自何志平的妻子胡慧中。
陳情書要求法官,以何志平已還押16個月的「已服刑期」為判囚年期,形容何志平是出色的人,擁有非凡成就,他很後悔自己所做的事,還押16個月已受懲罰,又會在餘生彌補過錯,要求法官考慮到何志平的背景及品格,判處他「已服刑期」,即在宣判刑期時同時釋放何志平。
胡慧中於求情信稱,何志平熱心助人,孝順父母,是「現代世間罕有、幾乎絕種的君子」,又提到不少朋友樂意為何志平寫求情信,但亦有人因為害怕得罪美國政府,認為何志平落難,日後沒前途,再無利用價值而拒絕幫忙。胡慧中又表示,何志平是家中經濟支柱,他被捕後,她需尋找工作機會維持家計,懇求讓何志平回家。
69歲的何志平涉嫌賄賂多名非洲官員,為中國華信能源公司開拓商機,謀求石油開採權等生意利益,前年11月在紐約被捕。去年底在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被裁定8項控罪中,5項貪污及2項洗錢罪成,按美國法例,每項貪污罪行最高判囚5年,洗錢罪每項最高判囚20年,若7項控罪的刑期分期執行,何志平最高可被判囚6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