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會見傳媒,她表示,收到中央政府以公函形式,表態支持特區政府去年根據《社團條例》正式禁止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禁止民族黨運作符合對港獨零容忍立場,並要求特區政府就禁止民族黨運作提交報告。
林鄭月娥指,公函提到三點內容,包括中央知悉香港特區政府去年9月禁止民族黨在香港運作,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本月中,確認保安局的命令有效,中央政府支持特區政府依法禁止民族黨的運作。
她表示,公函重申,香港應依國家憲法及《基本法》,維護國家安全統一,重申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一部分,維護國家安全及統一是香港同胞在內的共同義務。
她稱,中央人民政府以公函形式表態支持,是對特區政府工作肯定,而她本人作為行政長官,就特區政府這件事處理有關情況,向中央提交報告,是體現行政長官,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的憲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