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樂清一名年輕女子去年8月乘坐滴滴順風車時遇害。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判決順風車司機鍾元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因涉及個人隱私,根據法律規定,今年1月,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不公開開庭方式進行審理。
檢方指控,被告人鍾元因賭博在網絡借貸平台欠下債務,預謀在從事滴滴順風車業務時伺機搶劫女乘客財物。去年8月23日,被告人鍾元第一次伺機搶劫女乘客未果。8月24日,鍾元在從事滴滴順風車業務時,採取持刀威脅、膠帶捆綁的方式,對乘客被害人趙某搶劫、強姦後殺人滅口。提請對被告人鍾元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追究刑事責任。
此前庭審時,被告人對指控事實供認不諱,對其犯罪行為表示後悔,願意接受法律制裁。辯護人提出被告人第一次搶劫是犯罪中止而非預備,且有坦白、悔罪等情節,請求從輕處罰。
法院審理後認為,支付寶交易記錄可以證明鍾元存在網購短刀等行為,足以證明其存在犯罪預謀,公訴機關指控的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