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乘風險管理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規定,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代通知金予一名僱員,涉及款項共約12.1萬元,被勞工處檢控。
該僱主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5萬元。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訊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代通知金給僱員。
發言人續稱,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會嚴厲執行《僱傭條例》,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2019年1月14日 時事脈搏
尚乘風險管理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規定,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代通知金予一名僱員,涉及款項共約12.1萬元,被勞工處檢控。
該僱主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5萬元。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訊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代通知金給僱員。
發言人續稱,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會嚴厲執行《僱傭條例》,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