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安部表示,對以暴力方式影響正在行駛的巴士安全駕駛,一律依法立案偵查,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拘留等治安管理處罰。
公安部一連兩日在北京召開全國公安機關公交車安全防範工作現場經驗交流會, 會議要求,深刻反思重慶萬州巴士墜江事件等一系列典型案件,全面構建立體化智能化巴士安全防範體系。要全面推進巴士安裝駕駛區隔離設施,推動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實際通過出台企業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等多種形式,統一安裝標準,明確技術要求,抓緊組織實施。要嚴格落實巴士乘務管理人員配備要求,規範配備標準和組織實施,加強培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