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被告承認控罪,案件將定期宣判。
案件由溫州中院常務副院長陳有為承辦並擔任審判長,並首次組成七人合議庭審理。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28歲男子鍾元,因賭博在網絡借貸平台欠下債務,預謀在從事滴滴順風車業務時伺機搶劫女乘客財物。去年8月23日,鍾元第一次搶劫女乘客不果。次日,以持刀威脅、膠帶捆綁的方式,搶劫並強姦受害者後殺人滅口。
被告對指控事實供認不諱,並表示後悔,願意接受法律制裁。辯護人提出被告第一次搶劫是犯罪中止而非預備,且有坦白、悔罪等情節,請求從輕處罰。
案發於去年8月24日,浙江一名20歲姓趙的女子,於當日下午1時,從虹橋鎮乘坐滴滴順風車前往永嘉,2時許向朋友發送「救命」訊息後失聯。次日凌晨4時許,警方拘捕被告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