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游說6名女子購買美容院療程,早前承認6項誤導性遺漏營業行為罪,在東區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處中度時數的社會服務令,並會將被告已交給法院的23萬多元,交還給涉及的女事主。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組指揮官孫慧儀表示,相信今次判刑對於不法營商的商戶有極大阻嚇作用。今次是商品說明條例修訂以來,首宗涉及誤導性違漏營業行為,亦是涉及不良營商手法的個案中,賠償金額最高的案件。
案情指,26歲被告黃琪昌去年5至9月,透過交友程式結識6名女子,並約她們到旺角及銅鑼灣的美容院,游說購買美容療程,涉及金額超過23萬元,他收取美容院約7萬元回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