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農曆大年初二旺角發生的騷亂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李諾文、林傲軒和容偉業等4人被控暴動、煽惑非法集結等罪名,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
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在開案陳詞提醒陪審團,要忘記過往所見所聞,不要受自己的政見所影響,重新聆聽,無偏袒地觀看證據,並因應法官的法律指示,作出符合事實的裁決。
郭棟明表示,控方估計要傳召57名證人作供,控方證據包括警方、食環署在事發當日拍攝到的影片、行車記錄儀影片,亦有從互聯網上取得的新聞片段等。
控方指出,案件分開多個階段,暴力程度步步升級。首階段在前年2月8日年初一,本土民主前線下午12時在網站帖文「本土特色,勇武捍衞」,呼籲民眾晚上到山東街、砵蘭街及亞皆老街等地方。
到9時許,有閉路電視拍到有幾名身穿寫有「本民前」藍色上衣的人,在後巷與小販有幾次接觸交流後,開始有小販推小販車由砵蘭街走到亞皆老街,隨後愈來愈多小販跟隨,小販管理隊到場處理,並被人群包圍及辱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