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公開開庭審理山東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季緗綺受賄、貪污一案。晉中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季緗綺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晉中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7年,被告人季緗綺利用擔任山東省商業集團總公司董事長、山東省商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山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在商業合作、承攬工程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2571萬餘元(人民幣‧下同)。
此外,2004年至2013年,季緗綺利用其擔任山東省商業集團總公司董事長、山東省商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山東銀座美術館法定代表人等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山東銀座美術館館藏書畫作品等財物據為己有,共計價值1224萬餘元。以上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季緗綺的刑事責任。
季緗綺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