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司吳偉漢被控向私人會所經營者披露機密資料,以換取賄款及免費性服務,他早前承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在區域法院被判監28個月。同案另兩名經營私人會所的被告,第二被告欒其祥被判監20個月,第三被告謝凱健被判監12個月。
吳偉漢及欒其祥早前承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謝凱健則承認協助和教唆他人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
案發在2015年至2017年間,吳偉漢承認5次收款,每次收取11.4萬元賄款,即共約57萬元,作為提供警方機密資料的報酬,但其否認接受免費嫖妓服務的相關控罪。
2018年10月18日 時事脈搏
前警司吳偉漢被控向私人會所經營者披露機密資料,以換取賄款及免費性服務,他早前承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在區域法院被判監28個月。同案另兩名經營私人會所的被告,第二被告欒其祥被判監20個月,第三被告謝凱健被判監12個月。
吳偉漢及欒其祥早前承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謝凱健則承認協助和教唆他人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
案發在2015年至2017年間,吳偉漢承認5次收款,每次收取11.4萬元賄款,即共約57萬元,作為提供警方機密資料的報酬,但其否認接受免費嫖妓服務的相關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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