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落敗的正義聯盟黨前主席李偲嫣,被廉政公署起訴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案件今早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3日答辯,以索取相關文件及法律意見。李偲嫣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控罪指出,54歲的李偲嫣涉嫌在2016年7月24日至11月8日期間,沒有遵從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身為候選人,收取她不知道姓名或地址的捐贈者9項合共2.25萬元的選舉捐贈後,沒有確保有關捐贈不會用於償付或分擔償付她作為候選人的選舉開支,及將有關捐贈給予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