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榆林市米脂縣今年4月發生的校園外血案,兇手趙澤偉今早被執行死刑。
案發於今年4月27日傍晚6時10分左右,榆林市米脂縣第三中學的學生在放學回家的路上遭遇一男子持刀襲擊。據米脂方面當時發布的消息,襲擊共造成19名學生受傷,其中7人死亡。第二日夜間,死亡學生人數上升至9人。
案發後不久,兇手趙澤偉被當場拘捕。經審訊,趙澤偉交代稱,他在米脂三中上學時受同學欺負,因此記恨學生,持刀殺人。
案件在7月10日一審,榆林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趙澤偉死刑。一審宣判後,趙澤偉當庭表示上訴,但此後並未上訴,陝西高院8月2日覆核裁定,同意榆林中院的判決,並報請最高法院核准。
最高法院覆核認為,被告人趙澤偉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核准其死刑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