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幼女梁頌昕「行李門」事件,高等法院早前裁定,提出司法覆核的港龍機艙服務員勝訴。梁振英繼續在facebook發文批評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理事吳敏兒在法官判詞上誤導,並提出多個質疑。
梁振英表示,法官判詞説明法院不可能判斷如果沒有這類「酌情送遞」服務,對旅客不便的程度或影響。可見法官接納是有這類「酌情送遞」服務,法院無法定奪的,而機管局的調査報告亦指出有517宗「酌情送遞」,包括送遞手提行李。
梁振英質問吳敏兒,指法院是否有說「酌情送遞」只為「權貴」服務?是否有說梁振英或其家人向機管局或航空公司要求特權?而代表羅姓空姐的原訟人律師是否有在法院說只有權貴有這服務?
此外,梁振英又質疑遺失的手提行李通過檢査後,航空安全有沒有被妥協?吳敏兒所營造的事實,是否指他行使行政長官的特權危害到當晚航班的航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