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月發表的《施政報告》,將推出延長產假至14周及相關補貼方法的框架。
《星島日報》引述消息人士稱,《施政報告》提出將產假由10周延長至14周,新增的4周產假支出由政府承擔,但會設有資助上限。政府就新增的4星期開支設劃一補貼金額,即薪酬高於某一水平的員工將不獲全額資助,餘下的支出或需由僱主承擔。
消息人士推算,本港婦女生育年齡集中於25至40歲,以勞動參與率約70%,入息中位數為1.8萬元,政府每年約需為此支付5億元,以承擔額外4周的產假薪酬。
消息稱,有關政策提出後會交由勞顧會商討,再進行立法等工作,預料會在公務員率先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