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訂《道路交通條例》,規定司機駕車撞傷貓狗必須停車,並向警方提供個人資料,漁護署正諮詢公眾至今個月底。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長李耀培接受港台電話訪問時表示,司機駕駛時撞傷貓狗時,有責任停車幫助受傷動物,但修訂的條例不清晰,緊急停車時亦有可能影響後面的車輛,並造成不必要的塞車。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則表示,明白執行時有困難,但成熟的公民會理解及忍受有需要的麻煩,他又強調,應視動物為生命,給予牠們獲救的機會。
漁護署署理助理署長何展豪表示,目前已收到300多個回應,普遍支持將貓狗列入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