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交通部、公安部三部委公布,決定在交通出行領域開展嚴重失信行為專項治理工作。
第一階段,治理的對象範圍為具有嚴重失信行為的道路、水路客運企業、城市出租企業(包括巡遊和網約出租)和鐵路、民航旅客(鐵路總公司和民航局已分別組織開展鐵路、民航領域的失信治理工作)。第二階段,將針對具有嚴重失信行為的道路客運駕駛者、出租汽車駕駛者,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各省(區、市)牽頭部門負責滙總本地道路、水路客運、城市交通等領域失信治理情況,根據要求按時向發改委反饋治理情況,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失信主體,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將其列入交通出行領域「黑名單」,納入全國信用訊息共享平台,並將向社會公示。
公布稱,中國交通基礎設施條件近年取得長足發展,旅客運輸能力顯著提升,但交通出行領域的誠信水平、市場秩序與人民群眾的需要還有一定差距。客運車輛超員、超速,出租汽車拒載、甩客、無證經營,擾亂鐵路等各類失信行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開展失信專項治理,對存量失信行為進行整治,督促具有嚴重失信行為的主體完成信用修復,是加強交通出行領域信用建設的有效手段,可進一步引導規範客運服務提供者和出行者的行為。